福建放生去哪里放生,文化交流:福建佛教代表团访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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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斯两国的佛教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今后将更加热络。”率福建佛教代表团访问斯里兰卡归来的福建省宝林禅寺住持悟演法师2013年5月6日对记者说,这是中斯两国佛教界的共识。
2、位于福建省连江县丹阳镇西北东平村宝林山下的连江宝林禅寺,是福建四大名刹之皇帝龙笔御书“赦赐大中宝林禅寺”至今立在寺前。悟演法师日前率一个佛教代表团访斯里兰卡,与斯里兰卡佛教界进行了佛教文化的广泛交流。
3、据历史记载,公元399年,年过花甲的中国高僧法显法师从长安出发到当时的天竺国(今天的印度)寻取佛经,历尽千辛万苦,于公元409年到达当时的狮子国(今天的斯里兰卡),从此打开了中斯佛教文化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大门。
4、早前也曾赴斯里兰卡学习取经的悟演法师对此印象深刻。他说,如今在斯里兰卡的博物馆也有详细介绍法显法师在斯里兰卡弘法的事迹,令后人敬仰。
5、福建佛教代表团此次访问斯里兰卡,续写了中斯佛教文化交流的深厚渊源。为期十天的访问中,该代表团相继访问了佛雕艺术殿堂——丹布拉石窟,参观了佛牙寺和供奉佛牙的金塔,参观了位于“斯里兰卡第一古都”阿努拉特普拉市的世界历史上最悠久的菩提树和世界最大的佛塔。
6、在斯里兰卡圣菩提王寺,一场别开生面的中斯佛教歌舞表演掀起了此次佛教文化交流活动的高潮。其中,最为精彩的一幕是悟演法师同斯里兰卡的孩子们一起,以歌舞演绎当年阿育王派儿子和女儿把佛陀舍利送到斯里兰卡供奉的美丽故事,博得了台下经久不息的掌声。
7、演出结束后,圣菩提王寺希瓦里大长老在演讲中追忆了1957年访问斯里兰卡、1961年中国珍藏佛牙被迎奉到斯里兰卡等的场景。他说,中斯两国佛教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从丝绸之路开始至今从未间断,坚信经悟演法师的牵线和努力将会更加热络。
8、师从希瓦里大长老学习巴利文10年有余的悟演法师,近年来一直为中斯佛教文化交流牵线搭桥,获斯里兰卡友好协会颁发斯里兰卡佛教僧团公认的大奖——“圣妙法音”荣誉称号。
9、“佛教是教育,源自释迦牟尼佛的教法,虽然在戒律形式上被区分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但是佛教的真谛是相同的:包容、慈悲、出离、智慧。”悟演法师表示,乐见中斯友谊开花结果,也希望这种真挚的友谊万古长青。
10、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了隋唐,以其崭新的风貌繁荣昌盛起来,形成了天台、华严、禅、净、密、律等中国式的佛教宗派。这些宗派大多在福建流行过,唐道宣律师所创的南山律宗就是其中之一。现将律宗在福建的弘扬,分三个时期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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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宗从中原向南传播而进入福建后,在沿海一带得到迅速流行和发展,并逐步向闽北、闽西内地渗透,一直延续至宋,尤以唐代最为鼎盛。
2、弘律名僧辈出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在唐代,象宣志彦、弘则等律师就赫赫有名。据志书载,宣一律师不但精通《四分律》,而且躬履力行。广明年间,王审知在福唐(今福清市)设坛,延请律师临坛传戒,得戒者就有3000人之多[1];又有莆田灵岩寺(今莆田广化寺)的志彦,于景云二年,奉召进宫讲解《四分律》,睿宗对他大加称赞,并赐法号“聪明”[2];天祐二年,泉州刺史王延彬给弘则律师营造“建法院”,请他讲授律学[3],随他学律的人,尽得其旨[4]。他们深厚的律学功底从中可略见一斑。
3、到了五代,福建先后由闽国、吴越和南唐统治,社会相对安定,佛教因地方统治者的保护和支持而未受严重破坏。这时的律宗,虽不及唐代兴盛,但不乏敷扬宗义之师。如弘则的弟子良苑,也以律学教授门人,再传弟子洛彦、本敷,在律学研究上很有成就,声望极高[5];泉州东律袒膊院的袒膊和尚,毕生弘律[6];报劬戒律院的棲岑穷研毗尼、俱舍,梁贞明中开讲,听者如雨,被尊为“阐教大师”[7],都表明了五代的福建,律宗依然人才济济。
4、到了宋代,律宗人材仍有秀出。泉州观主院的敦炤律师,就是弘律僧中的佼佼者,只是和五代相比,弘律名僧稍减罢了。
5、总之,福建的律宗在唐五代以及两宋,基本上处于顺境,十分兴盛。
6、律宗至元代衰微。福建弘律僧人中,只有明代的樵云和明末清初的元贤名重一时。史志上有关他们的弘律情况是这样记载的:樵云律师,持律严谨,治律穷究,故僧众争相依止。律师还广为四众传授戒律,支提山远门禅师曾受戒于樵云,并从他学习、钻研律藏。憨山、元贤二大师“咸重师戒”[8]。值得一提的是,曹洞宗中兴宗匠元贤,亦致志于律学的复兴。崇祯七年,他应林之蕃等人及诸善信之请,在福州鼓山为四众说戒。清顺治三年,住建州(今闽北一带)宝善寺,除说戒外,还著有《四分戒本约议》和《律学发轫》。善巧说法的他,凡有开讲,“座下每多英衲”[9]。
7、这一时期的福建律宗,由于律学撰述散佚殆尽,虽有明末元贤等人致力于律学的弘扬,但仍是无法续接古德气运,更谈不上媲美于唐宋的成就。
8、中国佛教迈入近代之初,由于洋教的冲击,更是雪上加霜,危如垒卵。于是,革新佛教、复兴佛学运动蓬勃展开,大批爱国爱教僧俗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佛教不振的局面,福建也不例外。在近代的福建,因兴办僧伽教育成绩卓著及大弘经论而名留史册的僧人不少,但以弘扬南山律著称、戒行精严者并不多,其中惟弘一律师影响最大,深得缁素敬仰,故有必要详为介绍。
9、弘一大师认为,佛法兴衰,系于毗尼。因此,他遍研义净所译的有部律藏,以及从日本请回的南山三大部,深感南山一派,契合我国机宜,遂在佛前发专学南山律和弘律誓愿。从1932年至其圆寂,除一度应邀到青岛湛山寺讲律小住数月外,整整十年驻锡于闽南,以“不欲聚集多众”的独特讲律形式,进行弘律活动及著述。
10、1932年11月,大师在厦门讲《含注戒本》于妙释寺,讲《随机羯磨》于万寿岩[10],迈出了他弘律的第一步。1933年,除率十余学僧于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开办“南山律苑”,研习南山律学外,又在晋江草庵开讲《梵网戒本》[11]。翌年,在厦门南普陀寺倡办佛教“养正院”,并宣讲《行事钞大盗戒》[12]。1935年,讲《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记》于惠安净峰寺[13],授《律学要略》于泉州承天寺戒坛[14]。1939年,自泉州入永春,在普济寺著《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书[15]。次年夏天,在晋江福林寺结夏安居,为学者讲《律钞宗要》[16]。1942年,在其圆寂前数小时,说《十诵戒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