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放生鱼的组织,试论福建佛教文化旅游

10、台湾佛教与福建佛教关系密切。如福州鼓山涌泉寺对台湾佛教影响很大,民国时期台湾佛教的四大法派与鼓山有渊源关系。台湾有499座龙山寺,均供千手眼佛,都是晋江安海龙山寺的“分香”寺院。福州鼓山涌泉寺、安海龙山寺都被台湾有些寺院奉为祖庭。
二、替孩子代放生时说些什么
1、福建不少寺院对日本长崎、东南亚、台湾相应寺院的信众具有相当的吸引力,组织其信徒来福建祖庭朝圣寻根旅游不失为可行的事。福建省旅游行业曾经推出的“空海之旅”就是一条朝圣旅游线路。空海和尚是日本真言宗的开山祖师,也是中日佛教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唐贞元二十年(804年),空海随遣唐使的船来我国学习佛教,因途中遇风浪船被飘至福建福州长溪县赤岸(今霞浦县境内)登陆,后往长安从慧果习密宗,归国后创立真言宗。因此,霞浦赤岸被日本真言宗信徒视为圣地。1984年,第一批日本真言宗信徒踏上了赤岸的土地,迈出了重走空海路的第一步。之后,日本真言宗信徒常来赤岸朝圣。然而,这条线路目前尚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往佛教文化的纵深方面探究,对日本真言宗的研究不足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福清渔溪黄檗山寺僧隐元东渡日本创立的黄檗宗在日本佛教界很有影响,“黄檗宗之旅”也有开发的潜力与良好的前景。福建佛教史上还有一些著名的僧人,如弘一法师是中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晚年逝世在泉州开元寺晚晴室,其舍利塔在泉州清源山,亦可进行朝圣。
2、以旅游业为中介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讨与考察。对佛教学术相关问题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助于扩大相关寺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佛教文化旅游的宣传促销。如曾经举办过的空海学术讨论会,不仅推动了“空海大师”以及“空海与中日文化交流”的相关研究,促进了中日文化交流,也提高了“空海之旅”在日本的吸引力和号召力。2001年,漳州南山寺举行大殿重修落成开光大典暨21世纪人间佛教学术讨论,来宾多场面隆重。会议期间还组织了往省内各旅游区游览。这一活动成了漳州市旅游业的当年的重头戏。
3、福建佛教文化可作为研讨与考察题材的不少。福建佛教对外交流史方面除了空海外,还有日本僧人圆珍。圆珍于唐宣宗年间乘唐商良晖之船来华,亦因途中遇风浪漂到福建连江,继则往福州,住开元寺。圆珍后往浙江天台山从闽人天台宗第十二代祖师物外习天台教义,又往长安从青龙寺法全习密法,回国后发展台密教派。还有前述的福建佛教与日本长崎佛教的关系、福建佛教与东南亚佛教的关系都可作为研讨的对象,关键在于如何组织。
4、福建佛教的建筑艺术也有独特之处。福州屏山华林寺大殿,建造于五代末,保留了一些早期的建筑手法,被称为是我国“古代建筑中的瑰宝”。大殿仅3间而用一等材,在现存古建筑中惟此一例。泉州开元寺紫云大殿虽为明代重建的,但仍保留唐宋建筑风格,有“唐风宋韵”之誉。大殿木构斗拱结构保留“满置斗”的做法,为国内仅见,与日本佛教建筑“天竺样”实例奈良东大寺南大门斗拱结构相似。而大殿24尊“迦陵频伽”形华拱即飞天乐伎棋,凌空展翅,别具一格。此种建筑构件与印度寺庙建筑有密切关系。甘露戒堂建筑精美也为现代寺院建筑所少见。事实上,福建佛教寺院的佛塔、雕像、摩崖造像与题刻中许多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科学研究价值。均可作为考察旅游的对象。开展这方面的考察旅游,可以使旅游者获得对福建佛教文化乃至中国佛教文化更深入的了解与把握。
5、此外,福建佛教寺院有些本身就位于风景区,如涌泉寺位于鼓山风景区;莆田广化寺位于南山风景区;福清灵石寺位于灵石国家森林公园等等。这些寺院已经成为景区景点的一部分。可以将佛教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结合开发,融观光休闲旅游与佛教文化旅游为一体。有些寺院虽不坐落在风景区但大多也在风景优美之处,如闽侯雪峰崇圣寺、漳州南山寺、宁德霍童支提寺等。对于这类寺院的旅游开发来说,应以佛教文化旅游为主,观光为辅。总之在旅游开发时,应综合其景区的整体优势与寺院的特色系统地进行规划开发,不应作出有损于佛教文化氛围的建设性破坏之举!
6、以上只是对开展福建佛教文化旅游,如何发掘佛教文化内含提出一些设想,但要使其成功地开展,还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7、福建佛教文化旅游资源分布于全省,而以沿海一带为重心。开发时应注意统筹全局,把握重点。沿海一带佛教名山、名寺多,佛教文化积淀丰厚,是发展佛教文化旅游的重点。可以系统地组织一些宗教圣迹来反映福建佛教文化发展的历史;而对于在海外(主要是日本、东南亚)有重大影响的寺院,则应该着重开发其海外朝圣的旅游市场。内地一带相对较逊色,不宜单独作为佛教文化旅游开展,可以与风景名胜连城冠豸山游览、土楼旅游相结合。必须指出的是,不能把所有寺院都卷入旅游大潮,对于不属于名胜古迹的一般性寺院则顺其自然,不应该将其列为旅游景点,还其清
8、注意把握佛教文化旅游的品位。文化旅游是一种高晶位的旅游,而佛教文化本身就是一种超然于尘俗的高品位文化。在历史上特别是唐宋时期,许多士大夫文人都参禅问道,禅悦之风兴盛一时。佛教文化旅游必须是高晶位的。发展福建佛教文化旅游不是简单化的烧香磕头、求神拜佛或是抽签算命,佛教文化旅游开发不应停留在浅表层次,而是应该尽力发掘佛教名山、风景区以及寺院园林中深层的佛教文化意蕴。笔者认为,佛教文化旅游就是引导游客以“感官玩乐”的“游览方式”去追寻佛教景点的“深奥的理义”,于整体着眼,在细微处体会。发展佛教文化旅游,要使旅游者真正通过旅游而获得对佛教文化的了解,必须依靠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的讲解“点化”。然而,佛教文化是博大精深的。目前旅游从业人员的佛教文化知识欠缺,甚至可以说普遍不了解佛教,对佛教景点的解说不能令人满意。佛教界人士具有丰富的佛教文化知识,可能的话,应该参加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佛教文化素养。厦门南普陀寺曾经有僧人义务作导游讲解吸引了很多游客,赢得好评。同时这也是佛教界为自己在民众中树立形象的极好机会。佛教界人士应该明了,旅游活动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活动,游客通过佛教旅游文化本身是一种接受其教育的活动,参与指导佛教文化旅游的开展也是一项弘法利生的事1
9、对吃、住、游、购的开发要体现佛教文化特色。吃、住、游、购是旅游的基本要素。满足了游客“游”的需求,还应尽量为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在膳食方面,寺院可适当地提供斋饭,并可将其作为佛教文化旅游的一项特色内容,尤其是在佛教节日期间可举办吃斋活动。古代寺院有接纳游客住宿,但在现代一般只是为了方便来寺院考察或挂单的僧侣居住。我认为在不影响僧众正常生活与修持的前提下,应该接纳部分游客居住,特别是开展“做和尚旅游”时,可以开发僧寮式客房。寺院也可以开发一些适应游客需要的旅游纪念品。如以寺院全景为题材的、或以寺藏特色文物为范本的纪念品(但必须注意与原件在比度上有区别)。应该将吃、住、游、购的开发视为发展佛教文化旅游的有机构成部分,注意体现佛教文化特色。
10、兼顾宗教界与旅游业二者的协调。游客进入寺院游览,于古有之,于今更是难免。对于有些寺院来说,姑且不论旅游行业是否介入,即使放任自流,游客也会大量涌进寺院。现代人口比古代多得多,游客量相应也比古代多得多。这样一来,既给佛教文物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也给佛教团体造成诸多不便,妨碍了佛教界人士的日常宗教活动与宗教生活。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制定相关的保护与限定措施。对于不可避免地要接纳游客的寺院,有的可采用限额制,对一天之内进入寺院的游客量进行限制;有的可采取轮休制,即一个时期一批寺院对游客开放。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希望寺院能够参与对佛教文化旅游的开发或对其开发进行必要的指导,如此能更准确把握对佛教文化底蕴的发掘,同时对客流量的把握也能比较到位,而且这样做有利于佛教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利用与佛教文化旅游的持续性发展。